云南华坪:推行绩效考核 减少人情票干扰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3-13 字号:大中小
“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审查起诉的自办案件,承办人加10分/件/人;初核件超7个月未办结的,承办人扣2分/件/人……”近日,云南省华坪县纪委监委经过广泛征求意见,研究制定《华坪县纪委监委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办法》突出主责主业,以纪检监察干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为主要内容,对考核方式、考核内容、加减分事项和结果运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推动履职能力提升和职能作用发挥。坚持指标考核与综合评价相结合,确定考核评分工作实绩占50%、工作考勤占30%、工作纪律占20%,考核基础分100分。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四个等次,严格划定等级标准和评优比例。
“新的绩效考核办法,大部分的分数来源于日常考核,相比以往纯粹依据民主测评得分,减少了人情票的干扰,更直观、更全面、更科学。”县纪委监委一名干部认为,《办法》发挥了实绩考核“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
“我们将以绩效管理为切入点,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发挥绩效分配激励导向,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