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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化民“狱”中的党费(临城)

来源:邢台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6-05-05    字号:

  张化民(1904--1952)临城县北高村人,农民家庭出身,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受党的委派,以小学教员的身份从事地下革命工作。1933年3月3日,因叛徒出卖,张化民在北高村小学被捕,他同中共临城县委组织部部长姜士太一起被押往北平国民党第二模范监狱。张化民在狱中先后被传唤26次,每次都遭到敌人的严刑拷打,受尽非人的折磨,更残忍的是敌人用锥子、钳子撬掉他8颗上牙,张始终没有暴露自己的身份,敌人无奈只好以“嫌疑犯”判处他3年徒刑。在狱中,他积极组织难友们进行绝食斗争,要求:“不吃剩饭、坏饭、延长放风时间,允许亲属探监,允许犯人看报纸等”,绝食斗争坚持了7天,取得了胜利。出狱后,党组织授予他“模范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

  1945年1月,张化民到临城县灰山炮楼做瓦解敌伪工作,由于敌人换防,他不幸第二次被捕,关押在西竖据点——临城日伪军前方总指挥机关所在地,张化民入狱后的第20天,趁其妻探监的机会,拿出自己身上仅有的8元多钱,深情地说:“我被捕入狱,吉凶未卜,这几元钱一定要交给党组织,算我在狱中缴纳的一次党费”。几经周折,这几元钱转到敌工站负责人林玉景手里。林感动地说:“化民同志党性好,组织观念强,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同年8月,党组织领导的越狱成功,张化民被搭救出狱。临城解放后当选为第一届人民政府县长,后任邢台地委统战部副部长。

  解放后生活环境好转,但他仍然保持着革命战争年代那种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不搞特殊,不谋私利。1947年夏天,他的大女儿张小金在县城高小读书,送给女儿的礼物不是时髦的衣服或日用品,而是一架纺花车,要她纺花卖钱,来支付上学的费用。张化民积劳成疾,1952年5月23日在邢台病逝,党和政府追认他为革命烈士,并在他的家乡北高村立碑一座,上面镌刻张化民的生平简历及一生为革命作出的贡献,以示纪念。(临城县纪委 搜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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