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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政”县令刘旷(平乡)

来源:邢台纪检监察网站   发布时间:2016-05-23    字号:

  隋文帝开皇(581-600)初期,刘旷被任命为平乡县令。赴任时,他不讲排场摆阔气,不鸣锣开道逞威风,连一个随从都没带,孤身前往。平乡的官吏百姓还是头次看到这般光景,不禁感慨万千。不久,有人到县衙打官司,刘旷升堂后并不严加审讯,而是晓之以理、劝之以义,最后使双方都心悦诚服,各自承认错误,互相道歉后离去。

  刘旷为人朴实,谨慎有礼,待人接物诚恳宽容,对贫苦百姓尤为同情爱怜,所得俸禄,除留一些维持基本生活外,其余都用来周济穷人。因此人民深受感动,都互相勉励说:“我们有这样的父母官,千万不能做出不法的事来,千万不能给他找麻烦啊!”

  刘旷在平乡任职七年,始终坚持以德感人、以理服人的治政方针,当地民众无不心悦诚服,形成了良好的社会风气,人人诚实劳动,遵守国家法纪,不但牢狱中没有囚犯,就连争讼打官司的人也极为少见,以致牢狱中长满了野草,县衙门庭可以张网捕雀了。

  当刘旷调离平乡之时,全县吏民痛哭流涕,男女老幼送出几百里路还不愿与他分手告别。刘旷后为临颍县令,清正名声和治政实绩均为“天下第一”。尚书左仆射高颖将此事上奏朝廷,隋文帝马上召见刘旷,立即颁发了赏赐诏书,并擢升他为莒州刺史。(平乡县纪委 搜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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