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体育官网

所在位置: 首页>清风廊>廉事新说

一次党纪与友情的碰撞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7-06-16    字号:

  去年春节,在老家从事工程承包的高中同学老杨把我拉入“同学微信群”后,兴奋地说:“终于找到咱们同学中的唯一‘县处级’啦!”

  前些年,老杨牵头成立了由40多名高中同学参加的“同学联谊会”,设立专项经费,定期组织活动。他说不少同学得知了我的“官员”身份,纷纷推荐我担任“名誉会长”,并请我参加于去年7月底举办的30周年“大聚会”。

  “抱歉了,我不能担任这个会长!”斩钉截铁的拒绝,让老杨很不解:“同学联谊会目的只是加强联络交流,不会占用你过多精力,也不让你出资解囊,有何不可呢?”

  于是,我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告诉老杨,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参加自发成立(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老乡、校友、战友之间的各种联谊会之类的组织,担当这类联谊会的发起人和组织者,担任相应职务,甚至借机编织“关系网”,搞亲亲疏疏,团团伙伙,甚至搞“结盟”“金兰结义”等,可都是违反党纪的行为!

  听了我的讲解,老杨说:“我明白了,党员干部要守纪律、懂规矩,抽空我也在微信群里给同学们说道说道!”

  之后,我借故“缺席”了这次同学“大聚会”。去年8月上旬的一天,我又接到老杨的电话:“你虽未参加聚会,但大家还是为你严格自律、严守党纪的行为点赞。”他还说,这次压缩了规模,简化了程序,仅仅举办了一个热闹、俭朴的茶话会,大家说这是受到了我的影响!

  电话中的一问一答,不禁让我感叹:这次缺席“同学聚会”的前前后后,不仅是一次党纪与友情的碰撞,更是一次校正偏差的思想洗礼!

  毋庸讳言,作为纪检干部,我在深刻感受全面从严治党所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的同时,也曾一度错误地认为,各级各部门频出禁令,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党员干部正常的“人情往来”。而这次“缺席”看似平常,却使我如同受到猛掌一击!在驻在部门去年下半年举办的“两学一做”学习交流会上,我以此为鉴,袒露心扉:“四风”问题积习甚深,可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破冰,就必须出重锤,并不断巩固、持续深化。

  (张闽生 作者单位:安徽省蚌埠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纪工委)

CopyRight 2015 www.xtsjw.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C )中共邢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邢台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4004731号-2

冀公网安备 13050302000479号